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的職責:監督審判程序的合法性,其中包括就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推動法院的部分民事案件的進行、代理勞工及其家屬參與勞動訴訟等,具體如下:

  • 就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監督審判程序的合法性;
  • 就刑事判決和裁判決定是否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就當事人的上訴作出書面答覆;
  • 在民事案件中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法人、無行為能力人和失踪人;
  • 在勞動債務索償、工業意外及職業病個案中依法代表勞工提起民事訴訟;
  •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監護、領養、親權及遺產繼承案件中代表未成年人;
  • 推動和參與違法青少年教育程序;
  • 依法參與破產及無償還能力的司法訴訟。
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助理檢察長及檢察官
助理檢察長:程立福
主任檢察官:郭健雄、譚綺君、鍾柳仙、梁詠詩、蕭燕霞
檢察官: 梁文英、陳錫豪、梁偉瀞、鄭泳賢、沈劍光、劉靄詩、仇治平、鄭凱鋒、何漪雪、鍾小瑜、李湘漪、鄭百成


註:梁詠詩主任檢察官、仇治平檢察官同時負責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及駐行政法院辦事處的工作。

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接待及一般查詢
地址: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7-53號澳門廣場3樓

民事及勞動範疇
地址: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7-53號澳門廣場3樓及15樓
電話:
2855 7714
傳真:2833 9501

 

刑事範疇
地址: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347號初級法院刑事大樓1樓
電話:
2855 7714
傳真:2853 2441
 

檢察官接見市民
就案件中的法律問題,市民可攜同個人身份證明文件親身前往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的接待及一般查詢處進行預約法律諮詢服務,由辦事處人員根據諮詢事項作出解答或安排當值檢察官接見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