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社交平台出現帖文,指檢察長辦公室拖欠某前職員薪金,就相關不實言論,檢察長辦公室特作澄清如下:
本辦公室於2021年2月中旬依法終止某前員工與本辦公室的不具期限行政任用合同,2021年3月1日,本辦公室已備妥依法計算的離職補償款項的支票,當中包括終止職務當月尚未收取的薪俸金額,並多次以雙掛號信和電話短訊通知相關人士前來簽收並辦理離職手續,然而,相關人士至今仍未前來本辦公室簽收支票及辦理離職手續。
作為檢察院的內設機關,檢察長辦公室依照合法性原則開展工作,在尊重市民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本辦公室謹就所謂檢察長辦公室拖欠員工薪金的不實言論作出澄清,並對發佈不實言論致本辦公室名譽受損的人士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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