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回歸第17年的2016年,澳門特區檢察院堅守法治原則,依法履行領導刑事偵查、檢控犯罪和維護社會大眾合法權益的檢察職能。經過2015年固本培元式的調整治理,檢察院在過去的2016年逐步推進檢察長辦公室換屆之後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尤其是對案件管理系統、證物管理程序、人員管理和聘用進行調整,同時,也針對過往在財政管理、工程判給以及財物採購等方面存在的違法問題進行深刻的改革,目前,我們看到,檢察院整體的改革基本上達至預定的目標,其中,在案件處理方面,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檢察院注重提高辦案效率,同時,在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方面,檢察長辦公室依法推進行政管理和人員培訓,我們相信,隨著檢察院人力資源管理以及辦公設施的持續完善,特區檢察院的運作將逐漸進入一個良性的發展階段。以下,我們將對檢察院在2016年期間的運作狀況作出具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