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檢察院的組織架構,行使檢察職能的有以下幾個辦事處: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檢察院駐行政法院辦事處,以及檢察院駐終審及中級法院辦事處。
其中與普羅市民較息息相關的應該是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亦是今天本人要向大家回顧工作的檢察院部門。
首先讓我介紹一下本辦事處的工作內容:
處理檢控或控訴以後的刑事程序,包括審判聽證前的程序、出席審判聽證、提起及回覆上訴、參與刑罰的執行,如計算刑期、監督及廢止緩刑、處理扣押物、以至刑罰消滅後的司法恢復權利(俗稱洗底)、執行罰金及訴訟費用等。刑事案件仍佔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工作量的最大比重,當中包括合議庭刑事卷宗、獨任庭刑事卷宗、簡易刑事卷宗、輕微違反卷宗等,即是說嚴重至殺人、販毒、強姦,輕至衝紅燈、超速、欠工資、假期等都需要檢察院的參與。
目前駐初院辦合共有11位檢察院司法官,其中8位負責處理刑事案件。去年(即2012年)初級法院共處理8902宗各類刑事案件,即是每位檢察院司法官去年須處理超過一千一百宗刑事案的書面工作,以及出席逾一千一百個審判聽證(當中還未包括續審、廢止緩刑及各種原因引起的聽證),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另一重要職能是參與有關未成年人的卷宗,例如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卷宗(即滿12歲未滿16歲人仕實施違法行為)、一般社會保護措施卷宗(即未滿12歲人仕實施違法行為以及處於危險狀況),規範行使親權卷宗、禁止行使親權卷宗、調查父親或母親身份的卷宗、監護權卷宗、收養卷宗、確定撫養費、強制性財產清冊等。2012年本辦事處參與處理上述卷宗共724宗,由3位檢察官分擔。
勞動民事訴訟亦是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的重要工作領域,如普通宣告勞動卷宗、工作意外卷宗、職業病卷宗等。檢察院在此類案件中除了主持調解以外,還會依法作為勞方的代理。2012年本辦事處參與的勞動民事訴訟共1196宗,亦由上述3位檢察官分擔。
除了以上類別之外,任何涉及失蹤人、無行為能力人等案件,檢察官亦必須出席相關審判聽證,仍由上述3位檢察官分擔。
由檢察院司法官作答的法律咨詢一直廣受市民歡迎,有見及此,去年本辦事處將原來每週一次的法律咨詢服務增加至每月6次,以滿足市民的需求。2012年由檢察院司法官提供的法律咨詢共190次。由司法文員提供的無時間限制(包括中午用膳時段)的法律咨詢達4233次。
最後,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亦負責協助市民申請司法援助。2012年合共辦理406宗,其中最多的申請理由為訴訟離婚,合共138宗。
有關本澳犯罪的各種發展趨勢,上次刑事訴訟辦事處與傳媒的聚會中已作詳盡分析,在此不再贅述。但在庭審階段,我們觀察到嚴重犯罪中仍以販毒較特出,較多的為年輕罪犯由國內購回毒品作分銷。近年又出現非洲裔或南亞裔人仕的較大量體內藏毒。娛樂場內的犯罪就以高利貸較特出,濫用信用罪等亦很常見。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市民最容易觸犯的刑事罪為醉酒駕駛、逃避責任、非法僱用等。其中以醉酒駕駛的情況最特出,呼籲市民酒後切勿駕駛。
在勞動訴訟方面,回歸後隨著市民的法治意識不斷提高,以及就業機會的增加,“工人告老闆”已經不再是一件出奇的事。檢察院依法代表工人以保障勞資關係中弱勢的一方,責無旁貸。然而,根據《勞動訴訟法典》的規定,倘檢察院經分析後認為無事實或法律依據時,亦得拒絕代理工人。
隨著社會福利的提升,尤其有了現金分享計劃以後,更多家長或院舍意識到辦理禁治產案的重要性,以至該類案件增加。此外,隨著離婚數字的上升,有關親權規範等案的數目亦有所增加。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作為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檢察院部門,工作深受到社會發展的影響。而傳媒朋友又往往對社會發展掌握最新資訊,期望通過長期的交流,傳媒朋友可多給予我們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寶貴的意見,以便我們能更好更快地回應市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