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勝利召開,擘畫了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同時亦為成功實踐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進一步指明了方向。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大環境,澳門特區堅持整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國家利益至上,主動應對國家現代化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堵截和挑戰,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為維護法治的司法機關,特區檢察院堅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為“一國兩制”事業的行穩致遠和特區社會的穩健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過去一年,是本澳深受新冠疫情考驗的一年。檢察院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確保部門在疫情反覆衝擊期間依法履職,其中,在“6.18”疫情期間,檢察院的司法官、司法文員和辦公室人員主動參與特區前線的抗疫支援工作,與全澳居民共克時艱。隨着防疫工作進入新階段,本澳及鄰近地區出入境措施逐步放寛,本地社會和經濟活動陸續恢復正常,面對疫後澳門特區發展的新形勢,檢察院將審慎以對,一如既往地嚴格履行法定的檢察職責,為特區全體市民的安居樂業保駕護航。
以下,我們將就檢察院在2022年度的運作情況進行總結匯報,並簡要闡述下一年度的工作展望。
一、2022年度工作回顧
(一)刑事訴訟辦事處的工作情況
2022年,檢察院刑事立案10,608宗,較2021年的12,715宗減少16.57%;結案11,200宗,同比下降15.15%,其中,經偵查作出控訴2,893宗,歸檔8,047宗,同比分別下降18.94%和14.27%;基於發現新證據重開已歸檔的案件118宗,同比減少22.37%。
受新冠疫情影響,2022年的刑事立案數量再次出現回落,加上刑事訴訟辦事處司法官人力資源的遞減(至2022年12月實際在崗司法官人員為13名,較2017年的17名減少4名),加上防疫期間當事人出席訴訟措施的困難等系列原因,於過去一年,該辦事處的案件結案和控訴數量均出現下降;在保證處理新立案件的同時,刑事訴訟辦事處的司法官加快清理舊案以減少積案,其中,由前年轉入2022年的案件有6,108宗,較2020年轉入2021年的案件數量6,429宗減少4.99%。
至於案件歸檔的原因,主要是經偵查未能確定犯罪人身份、非公罪的被害人不予追究,以及犯罪證據不足等三種情況,該等客觀情況均導致在法律上未能對相關個案提起控訴。
分析立案統計資料,2022年處於立案數字高位的五類犯罪依次是:
1、盜竊、搶劫、毀損財產等侵犯所有權罪立案2,917宗,按年減少13.34%;
2、各類詐騙、勒索等侵犯財產罪立案1,656宗,按年增加5.95%;
3、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立案1,260宗,按年減少8.50%;
4、涉非法移民的相關犯罪立案1,075宗,按年減少5.12%;
5、交通事故引發的犯罪立案770宗,按年減少37.50%。
除此以外,立案數字較高的犯罪還包括:
— 電腦犯罪立案302宗,按年減少69.77%;
— 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立案299宗,按年減少8.56%;
— 侵犯名譽罪立案216宗,按年增加10.77%;
— 妨害公共當局罪立案214宗,按年減少27.95%;
— 偽造罪立案203宗,按年減少45.72%。
統計數據顯示,與上一年度相比,大部分犯罪類型的立案均出現不同程度的降幅,其中,涉及電腦犯罪的立案數目同比降幅最大,嚴重暴力犯罪的案件亦維持低案發率,社會治安環境整體保持良好穩定。
有關數據顯示,與不法賭博和毒品犯罪有關的立案數目同比分別下降45.98%和35.14%,此兩類犯罪數量出現減幅,相信和新冠疫情管控下出入境人流減少存在較大關係。然而,新型毒品的出現和越趨多樣的販毒模式,包括透過暗網販毒、郵遞運毒、甚至是自行培植毒品等曲折隱蔽的犯罪手法,均為本澳的毒品偵查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儘管毒品犯罪的立案數量在疫情下有所減少,但是,隨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調整和出入境措施的放寬,預計跨境販毒案會回升,特區各職能部門應繼續警惕和應對販毒活動變化的新形勢,協力完善有關緝毒禁毒的相關工作,同時加強與民間社團和教育機構的溝通合作,尤其是做好宣導工作,避免青少年誤墮毒品陷阱,共同守護居民健康和社會安寧。
另一方面,基於疫情期間來澳旅客及博彩活動的相應減少,2022年由非法兌換貨幣活動(坊間俗稱“換錢黨”)衍生的詐騙、搶劫等案件數量有所下降,然而,隨着本澳防疫政策的放寬和入境旅客數目的逐步回升,涉及“換錢黨”的犯罪活動漸趨增多,此類違法行為必然對澳門特區的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造成不良的影響,對此,職能部門需保持密切關注,不斷加強相關預防與打擊措施,適時調整執法部署,致力維護特區的社會治安穩定和健康旅遊城市的形象。
與此同時,近年有關詐騙犯罪的立案數目持續上升,尤其是疫情下網絡社交活躍和人們消費模式的轉變,利用電信網絡詐騙的手法更是層出不窮,除過往常見的交友和投資騙局以外,網絡購物騙案或網上裸聊勒索案亦屢見不鮮,還相繼出現“訂貨”、“刷單打賞”等新興詐騙手法。隨著電話詐騙,尤其是不法分子假冒司法部門、衛生或防疫部門人員的騙案日趨增加,為保護市民的個人隱私和財產利益,我們必須密切關注詐騙犯罪的變化趨勢,有針對性地採取預防措施和應對策略,竭力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確保公眾的財產安全。
2022年,為鞏固抗疫成效,針對疫情期間涉嫌違反防疫措施或擾亂抗疫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檢察院立案共75宗,並對52名嫌犯提出控訴,此外,檢察院尚依法將符合法律要件的57名違反抗疫法律的現行犯移送法院作簡易快速審判,相關措施以訴訟形式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最大程度保障了公共利益。
(二)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的工作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共配置14名司法官,分別派駐在初級法院不同的地點辦公,其中10人負責參與初級法院的刑事審判程序,4人負責參與初級法院的民事勞動訴訟程序(駐行政法院辦事處的兩名司法官同時分擔部分勞動民事案件)。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刑事分部參與刑事案件的審判和案件執行的常規工作,於2022年,該一辦事處的司法官尚對刑事案件的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3份,對當事人提起的刑事上訴案作出答覆410份。
與此同時,在民事和勞動性質的訴訟工作方面,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勞動分部參與民事訴訟案件778宗,較2021年的883宗減少11.89%,其中,檢察院依職權調查父母親身份47宗,代表未成年人向法院提訴114宗,涉及禁治產、準禁治產、保佐、訴訟費用執行、破產、強制性財產清冊以及代表特區庫房要求清償稅項等訴訟程序共計617宗。
在處理勞動案件的方面,檢察院依照《勞動訴訟法典》的規定,對民事性質的勞動爭議案採取先行調解措施,以最大限度和盡快維護處於相對弱勢的勞工階層的權益。在2022年,檢察院參與勞動訴訟案件412宗,較2021年520宗減少約20.77%,其中:
— 新立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案件304宗,較2021年的289宗增加5.19%,作出調解260次,未能達成調解協議而提訴的有15宗;
— 新立普通勞動訴訟案件108宗,較2021年的231宗減少53.25%,作出調解125次,提起訴訟14宗;
— 從案件涉及勞工人數而言,2022年檢察院進行調解的勞動案件涉及勞工385人,提起訴訟涉及的勞工人數45人。
上述統計數據顯示,工傷案件數目有所增加,作為依法維護勞工群體合法權益的司法機關,檢察院高度關注勞動者的職業安全保障問題,就此,勞資雙方必須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的措施,共同促進勞動職業安全的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為依法對特定事項進行訴前程序的審查處理,2022年,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勞動分部尚就涉及民事勞動範疇的事務開立訴前卷宗(即內部行政卷宗)965宗,較2021年1,124宗減少14.15%;完成內部行政卷宗1,127宗,較2021年1,304宗減少13.57%。
(三)檢察院駐行政法院辦事處的工作情況
2022年,檢察院駐行政法院辦事處合共新收案件84宗,較上一年度的134宗同比減少37.31%,其中,由檢察院作主參與之訴訟及程序6宗、司法上訴案件48宗、訴17宗、其他緊急程序6宗、稅務執行之反對6宗以及其他程序1宗。
因應特區政府收回閒置批給土地的司法訴訟案件的逐一終結,此類索償案件的新增數目已大幅減少(資料顯示僅新增1宗),總括而言,行政案件於2022年的數量降幅較大,就此,我們將密切關注行政案件的變化趨勢,透過訴訟程序維護特區的公共利益,藉以持續檢視和推動特區政府依法行政。
(四)檢察院駐終審及中級法院辦事處的工作情況
在過去一年,配置5名司法官的檢察院駐終審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參與處理案件情況如下:
— 參與中級法院各類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共912宗,較2021年的1,082宗減少15.71%,其中涉及土地案件有3宗,另就各類案件發表意見以及提交上訴答覆共1,066份;
— 參與終審法院的各類案件共141宗,較2021年的163宗減少13.50%,其中涉及土地案件僅有1宗,另就各類案件發表意見以及提交上訴答覆共91份。
有關數據顯示,涉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各類案件的總體數目雖有所減少,然而,當中涉終審法院民商事上訴案件的數目明顯出現增幅,由此可見,面對本澳產業結構調整,加強疫後經濟復甦對保障民生和社會穩定具重要意義。
(五)檢察長辦公室的工作概況
作為檢察院內設的具有獨立職能、行政及財政自治的機構,檢察長辦公室負責向檢察院的司法工作提供技術和行政性質的輔助。
2022年,檢察長辦公室的工作情況如下:
1、依法確保檢察院正常的行政及財政運作,為檢察院司法官提供各種技術輔助;
2、應行政長官的要求並依照檢察長的指示,檢察長辦公室依法向行政長官呈交法律意見及報告3份;
3、應立法會的要求並依照檢察長的指示,檢察長辦公室依法向立法會呈交法律意見及報告共2份;
4、對外提供法律諮詢及法律意見共139次;
5、接收公共行政部門、自然人及法人的檢舉264次,處理訴訟程序查詢共956次;
6、新開立對外司法協助案件112宗;
7、代表檢察院出席公共採購開標會議163次,參與對外交流工作28次。
在過去一個年度,檢察長辦公室應特區政府或立法會的要求,就多個法案或法案諮詢文本發表專業的法律意見,其中包括:《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核准〈稅務法典〉》法案、《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文本,以及《保守國家秘密法》法案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6.18”疫情期間,檢察院嚴格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並確保不同辦事處的依法運作,對此,檢察長辦公室在人力資源調配和抗疫物資的供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同時,為響應特區政府的抗疫支援工作,辦公室更組織了包括檢察院的司法官、司法文員和辦公室人員在內共138人的抗疫支援隊,分組分批次地投入為期16天的抗疫物資派送工作,與全澳居民一起齊心抗擊疫情。
在工作培訓和對外交流方面,自2020年爆發新冠疫情以來,檢察院對外交流和工作互訪的活動相應減少,然而,人員在職培訓的工作以及透過線上/實體方式參與工作會議的業務交流並没有間斷。2022年,檢察院人員參與了危機處理培訓課程、澳門紅十字會AED使用工作坊的急救課程、處理家暴配偶個案的基本訓練課程、與身份證明局舉行“虛假親子關係”視像交流會議、與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的工作交流會、“粵澳深合區與澳門民商事審判實務的比較及規則銜接”工作坊、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法制建設”為主題的“憲法和基本法研討會”、“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線上研討會,以及第六屆刑事金融及加密貨幣全球會議和“資產追回作為打擊腐敗和相關犯罪的有效手段”國際會議。相關培訓課程和業務交流會議不僅拓寬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職業視野,同時亦有助強化檢務工作的能力。
二、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加快檢務電子化和提升司法便民服務
(一)持續打擊家庭暴力罪行,合力保護弱勢群體
家暴行為除了破壞家庭成員的和諧關係和身心健康外,亦對社會的安寧穩定造成負面影響。2022年,涉及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案數目為118宗,較上一年度的130宗稍為下降9.23%。過百宗的立案數據表明,特區各公共部門和私人社服機構仍需共同努力,築牢防止家暴的安全屏障。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構建保護、預防、處罰和修復的相關機制,以和諧方式解決家庭矛盾。刑事處罰只是最後的介入手段,針對潛在的家暴懷疑個案,更重要的是及早發現並作出有效的預防、介入和提供援助措施,避免家庭問題的惡化,為此,檢察院將對家暴行為依法作出檢控,同時亦將與公共實體及社服機構保持緊密協作關係,藉以預防和遏止家庭暴力,維護家庭和睦及社會秩序的穩定。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加強雙向保護
近年,隨着社會的不斷發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形勢漸見複雜,尤其是涉及性方面的犯罪問題較為突出。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檢察院於2022年“對兒童之性侵犯”的立案數目為18宗,同比增加20%,“與未成年人有關色情物品”的立案數目為163宗,同比減少14.21%;與此同時,觸犯上述兩項犯罪但因行為人未達刑事歸責年齡(16歲以下)需開立教育監管制度卷宗的數目分別為12宗和10宗,較2021年的4宗和3宗均大幅增長達三倍甚或更多;另因觸犯強姦罪而開立卷宗的數目為5宗,行為人和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人,相較五年以來此類案件呈零案發率而言,有關情況值得關注。
在現今網際網絡發達的年代,青少年接觸網絡日趨便捷,其中,未成年人正處於性生理趨於成熟而性意識仍處於萌芽的發展期,對於網絡上充斥的各類虛假、色情和暴力等不良信息,在缺乏合理引導教育且在疫情期間使用網絡時間大幅增加的情況下,青少年極容易成為網絡性犯罪者的侵害對象,甚至在性認識誤區中成為加害人。
對此,社會各界必須予以高度重視,除依法加大打擊性犯罪的力度外,尚應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能力和守法意識,同時,我們亦應加強家校合作,共同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過程以及幫助青少年樹立健康的性觀念。就此,檢察院將與社會各界繼續保持聯動,合力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三)疫情下閉環辦理專案,竭力維護特區法治和公共利益
依照法律,檢察院實行刑事訴訟和領導刑事偵查,並在刑事警察機關輔助下展開偵查訴訟措施;於偵查完結後,檢察院決定是否作出控訴,並在其後的訴訟程序中依法履行職責。
2022年,在承辦兩宗涉及本澳博彩業不法活動和一宗前工務局領導涉貪的刑事案件中,檢察院充分貫徹“檢察一體”的運作原則,有效發揮團隊精神,在保證檢察院司法官具體辦案自主性的前提下,成立專案工作組予以跟進;在本澳疫情防控形勢最為嚴竣的期間,專責小組採取閉環工作的模式以確保上述案件的有序推進;期間,檢察長辦公室亦在案件辦理方面提供了及時和必需的行政支援,令案件的偵查工作在法定期間內順利完成。
(四)持續參與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的工作
在打擊清洗黑錢犯罪方面,檢察院於2022年立案29宗,提起控訴12宗,有關立案數目較2021年增多6宗,控訴增加5宗。統計數據顯示,洗錢犯罪的案發率總體上仍處於可控範圍。
基於旅遊博彩業在澳門經濟發展所佔比例的狀況,一直以來,國際反洗錢組織對澳門特區的反洗錢工作較為關注。作為特區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之一,檢察院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積極參與和跟進國際及區際組織就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範疇對澳門特區進行的評估工作。
在2022年,檢察院參與有關工作小組事務和反清洗黑錢相關範疇的各類工作會議、培訓和網絡研討會合共7次,藉此加深人員對有關工作的參與程度,並增進對新興金融犯罪的認識和了解,提升相關業務水平。
洗錢犯罪具有資金流動性快、高隱密及跨地域性的特性,近年,隨着電子銀行和網上支付方式的普及化,犯罪分子屢屢利用網絡科技甚至透過虛擬資產清洗黑錢,相關犯罪活動日趨國際化和高技術化,為此,只有不斷加強情報互通和提升調查機關的專業能力,並透過國際或區際的合作搜證,方能有效預防及遏止洗錢的違法犯罪行為。
未來,檢察院與特區的相關職能部門將繼續保持緊密合作,共同維護澳門特區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五)積極參與區際和國際的司法協助
2022年,檢察院合共處理新開立112宗國際和區際刑事、民商事司法協助案件,較上一年度的107宗上升4.67%,其中,國際司法協助案件為56宗,同比減少7宗,涉及國家共21個,相關案件以菲律賓佔比率最高,當中尚包括葡萄牙和美國等國家;區際司法協助案件則為56宗,同比增加12宗。
值得一提的是,在處理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案件方面,檢察院在過去一年依照《刑事司法互助法》的規定,相繼處理了一些新型司協個案,包括刑事訴訟的移管、首次由檢察院以澳門特區中心當局身份展開移交被判刑人的程序,以及協助解除應司協請求的被扣押銀行帳戶等措施,對此,本院嚴格依照《刑事司法互助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照“一個中國”的主權原則對司法合作案件進行審查,並依法向行政長官呈交意見,以供行政長官就是否接納國際司法協助請求作出相應決定。
除了日常處理各類司法協助個案外,檢察院於2022年尚與外交公署及法院就國際司法互助的工作進行具體協商和溝通,優化了以外交途徑遞送國際司法互助請求書的處理流程和工作模式,有效提升國際司法互助個案的工作效率。
(六)以科技力量提高檢察工作的質效,強化司法便民措施
近年以來,為貫徹特區政府推行電子政務的總體工作方針,落實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特區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緊密合作,透過借鑒內地檢察系統智慧檢務的先進經驗,特區檢察院致力推動智慧檢務的信息化建設工作,現時“刑事案管平台”、“綜合辦案系統”和“檢察院收發系統”已構成檢察院案管平台的三大主軸。
為配合2022年9月1日生效的第5/2022號法律《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檢察院已在原有的電子收費系統增加訴訟費用的收取服務,其中,供來訪市民使用的申請書自動生成系統已能夠切實方便市民和提升司法效率。在便民通知方面,檢察院亦完成開發案件平台的短訊提示功能,藉與案件的參與人及時建立聯繫,以提醒有關預約措施、在疫情期間的防疫停擺訊息以及其他緊急通知等事項。
為緊密配合特區司法訴訟電子化的發展進程,未來,特區檢察院在現有信息化案管系統的基礎上持續優化司法業務、行政業務和便民服務,藉科技力量提升檢察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2023年的工作展望
(一)與時並進,推動特區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
2022年是澳門回歸祖國的第二十三年,自回歸以來,因應管治權的主體變更,澳門原有法律體系已逐步過渡為澳門特區法律體系並基本實現法律本地化的要求,當中,五大法典構成特區法律體系的基礎框架,並透過“修、廢、訂、立”不斷完善特區的法制建設。隨着回歸之後的社會經濟發展,澳門經濟已轉向旅遊服務業為主體的適度多元化發展並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新時代發展。
因應特區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變化,我們應當結合特區的實際情況,借鑒其他法律體制行之有效的新制度,與時並進,對現行法律制度進行系統性的審議和更新,解決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及面臨的挑戰,逐步構建完善具澳門特色的法律體系,就此,檢察院將繼續和特區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共同完善特區的法制建設。
(二)推動司法協助,積極參與橫琴粵澳深合區的法律融合工作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項目的穩步推進,三個不同法域之間的民商事案件和跨區刑事案件必然隨之增多,為此,在新時代下構建具中國特色的區際司法協助體系意義重大。
基於歷史和現實的客觀原因,在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方面,澳門特區僅與香港特區簽訂關於移交被判刑人安排的雙邊協定,澳門與內地至今尚未簽訂任何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安排,為此,目前在內部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方面,澳門和內地以及香港特區均就刑事案件的偵查採取個案方式處理,但是,在案件的具體處理過程中,尤其是涉及跨域詐騙、洗錢和貪污等複雜案件,相關偵查取證和追逃工作迫切需要有規則的區際刑事司法合作機制,因此,為提升打擊犯罪的成效,我們期待盡快啟動與內地和香港特區在刑事司法協助領域的磋商工作。
另一方面,在民事勞動法律適用方面,隨著橫琴粵澳深合區項目的深入發展,尤其是未來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的落成啟用,將有更多的澳門居民進入深合區工作和生活,為此,我們有需要未雨綢繆,考慮不同法域法律規則的銜接和融合,其中,考慮檢察院依法代理民事失蹤人和無法定代理的民事無行為能力人、依職權保護未成年人利益和在勞動關係爭議中依職權代表工人利益的職責,我們仍在思考該等訴訟當事人利益保護的法律框架;對於在深合區工作生活的澳門居民,倘得以保障依澳門法律享有由檢察院代理的訴訟權利,我們相信,兩地生活的差異感將能夠進一步縮小,相關情況將有利於澳門居民參與和融入橫琴深合區的發展。
(三)維護國家安全,加強檢察院司法團隊的建設
澳門回歸以來,有賴中央政府的正確指引,在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國兩制”事業在特區得以成功實踐。為履行維護澳門特區法治的法定職責,特區檢察院必須做到:
第一,正確理解“一國兩制”方針,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特區穩定發展
愛國愛澳是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只有尊重歷史,弘揚愛國愛澳情懷,才能準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內涵。事實證明,澳門回歸祖國以來的穩定和繁榮發展都與“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密不可分。“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堅守“一國”之本,才能實現“兩制”和諧相處,確保“一國兩制”事業的行穩致遠,為此,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力預防和遏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特區繁榮穩定發展的不法行為,是保障澳門特區的可持續發展和廣大澳門居民安居樂業的前提和基礎,檢察院在司法實踐中將嚴格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二,廉潔自律,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司法工作的靈魂和生命,也是法治的核心價值。特區檢察院依法行使檢察職能,具體而言,檢察院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領導刑事偵查和實行刑事訴訟,維護合法性和監督法律的實施,依法保障法定的社會公共利益,並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行使監察《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的權限。
在司法實踐中,每一位檢察官既是法律實施的監督者,也是法律體系的守護者,打鐵還需自身硬,為了履行懲治犯罪、維護法治和公平正義的檢察司法職能,檢察院工作團隊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合法性和客觀性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司法,尊重和保障每一位訴訟主體的法定訴訟權利,廉潔自律,依法維護公共利益和切實回應市民大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
第三,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加強檢察官團隊的建設
自澳門回歸祖國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以來,澳門社會已經由旅遊博彩業為主的經濟發展模式逐漸進入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進程,同時,隨著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的進一步開發和社會經濟的轉型和發展,澳門社會必然會出現多種不同的價值訴求;另一方面,資訊科技的發展和包括現代金融產業的新興經濟發展模式均向法律界既有的專業知識提出挑戰,為此,檢察官團隊必須與時並進,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積極心態應對社會變化,加強持續進修和增強法律專業知識,以不斷完善的專業能力應對社會的多元發展,維護法治。
就人力資源而言,近年因司法官退休或出任行政職位等情況,檢察院司法官的數目出現遞減趨勢,現時,實際履職的司法官人數由高峰期的42位降至目前的34位。未來五年,檢察院符合聲明自願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的司法官多達10位,為此,在二零二四年新一批實習司法官完成入職培訓課程之前,檢察院的司法官團隊人力資源仍然相對緊張。我們相信,預計至2024年下半年,隨著新一批司法官的就職,屆時,檢察院司法官人資不足的壓力將可得到有效緩解。
另一方面,自2020年起,受新冠疫情影響,“澳門檢察官國情研修班”已停辦三屆。我們期待,在防疫防範措施許可的前提下,“澳門檢察官國情研修班”將能夠適時復辦,藉以加強特區檢察官,尤其是年青檢察官團隊對國情的認識,增強對祖國的向心力,為依法履職確立堅實的愛國愛澳思想基礎。
四、總結
在過去的2022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的總體運作情況可歸納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一)受新冠疫情影響,與上一年度相比,檢察院受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數目相應減少,唯涉終審法院民商事上訴案件的數目出現增幅。相關情況顯示,面對本澳產業結構調整,加強疫後經濟復甦對保障民生和社會穩定具重要意義。
(二)工傷案件數目有所增加,為確實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合法權益,有需要提高勞動安全教育和嚴格執行勞動安全措施。
(三)涉電腦犯罪的立案數目減幅明顯,但詐騙犯罪的立案數目持續上升,有必要關注詐騙犯罪的變化趨勢和採取預防應對措施,以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確保公眾的財產安全。
(四)因應新冠疫情引致出入境人流減少,與不法賭博和毒品有關的立案數目出現減幅;隨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調整和出入境措施的放寬,特區各職能部門需協力完善有關緝毒禁毒的相關工作,共同守護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和特區的社會安寧。
(五)2022年由非法兌換貨幣活動衍生的詐騙、搶劫等案件數量有所下降,但涉及“換錢黨”的犯罪活動伴隨入境旅客量的回升漸趨增多,職能部門需加強相關預防與打擊措施,藉以維護特區的社會治安穩定和健康旅遊城市的形象。
(六)針對疫情期間違反防疫措施或擾亂抗疫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檢察院加強應對措施,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同時,檢察院工作人員與全澳居民齊心抗疫,積極參與特區抗疫前線的支援工作。
(七)涉及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案數目較上一年度略有下降,特區各公共部門和私人社服機構仍需共同築牢防止家暴的安全屏障,藉以維護家庭和睦及社會秩序的穩定。
(八)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和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形勢漸見複雜,涉性侵方面的犯罪問題較為突出。對此,社會各界須予以高度重視,除依法加大打擊性犯罪的力度外,尚應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能力和守法意識,共同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以及幫助青少年樹立健康的性觀念。
(九)清洗黑錢犯罪的立案數目較上一年度增多,但案發率仍處於可控範圍,檢察院將持續與特區的職能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共同維護澳門特區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十)國際和區際刑事、民商事司法協助的案件數量較上一年度略為上升,檢察院嚴格遵循“一個中國”的主權原則,依照《刑事司法互助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相關個案,並合力優化國際司法互助請求書的處理流程以提升工作效率。
(十一)透過借鑒內地檢察系統智慧檢務的先進經驗和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的緊密合作,檢察院配合特區司法訴訟電子化的發展進程,致力推動智慧檢務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持續優化司法業務、行政業務和便民服務的信息化系統功能,藉科技力量提高檢察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十二)檢察院積極參與和推動特區法治系統的建設,應特區政府的要求,或透過不同的途徑提出法制改革的專業意見,助力特區完善法治環境和構建具澳門特色的法律體系。
(十三)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項目的推進,檢察院建議加快推進與內地和香港的刑事司法合作機制,藉以提升預防和打擊犯罪的成效。
(十四)加強檢察院司法團隊的建設和提升業務水平,堅定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提高維護“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自覺意識,捍衛國家和澳門特區的安全和穩定,為廣大居民的安居樂業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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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社會穩定的基石,自澳門回歸祖國以來,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的憲制秩序得以牢固確立,在中央政府強而有力的支持下,特區始終保持和諧穩定的發展態勢。為履行維護法治的檢察職責,檢察院將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守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為“一國兩制”事業的行穩致遠和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