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拘捕1名涉嫌性侵男童的本地男子,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目前該名嫌犯已被羈押候審。
經初步偵查,嫌犯於本澳北區某兒青院舍任職社監,負責看管院生。今年8月期間,嫌犯曾多次在凌晨時分進入被害男童的房間並觸摸男童的私處,其後男童向母親透露事件,在院舍負責人及社會工作局人員陪同下報案。調查期間,警方在嫌犯手機內發現多段在涉案院舍內偷拍男童洗澡的影片及相片,以及其他與男童有關的色情資料。
嫌犯已被送往刑事起訴法庭接受首次司法訊問。經審訊,法庭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嫌犯觸犯了《刑法典》第160條第1款b)項所規定及處罰的“對被容留者之性侵犯罪”,以及同一法典第186條第1款b)項及c)項所規定及處罰的“侵入私人生活罪”。考慮到嫌犯所涉及的有關犯罪的次數、性質及嚴重性等因素,同時為防範嫌犯畏罪潛逃及繼續作出相同性質的犯罪活動等風險,經採納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繼續領導案件的後續偵查程序。
守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對於涉及侵犯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檢察院將堅決嚴厲打擊,並期望社會各界共同築牢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安全網。在此,本院呼籲,任何人如不幸遭受不法侵害,切勿啞忍,應在安全的前提下儘快向信任的人或警方求助;市民如發現任何侵害兒童權益的消息,請即時向警方或本院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