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
  • A
  • A+
  • A++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刑事)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刑事)的主要職能包括:

  • 為維護公義,就刑事案件出庭支持控訴;
  • 針對刑事判決或裁判提起上訴、就上訴作出書面答覆;
  • 依法促進刑事判決和裁判的執行。

檢察院司法官

程立福
鍾柳仙、何雯、蕭燕霞
梁文英、沈劍光、劉靄詩、鄭凱鋒、鍾小瑜、鄭百成
  • 地址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347號初級法院刑事大樓1樓

  • 電話8506 5100
  • 傳真2853 2441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及家事科)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及家事科)的主要職能包括:

  • 在民事案件中代表澳門特區、澳門特區公庫、無行為能力人(包括禁治產人及準禁治產人)、不確定人和失蹤人;
  • 在家事案件中代表未成年人;
  • 參與涉及未成年人的收養、親權及遺產繼承等訴訟事務;
  • 參與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案件;
  • 參與一般社會保護措施案件;
  • 參與破產及無償還能力的司法訴訟。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勞動科)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勞動科)的主要職能包括:

  • 在勞動債權索償個案中,依法代理勞工及其親屬;
  • 針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相關案件,依職權代理遭受工作意外或患職業病的勞工或法定受益人。

檢察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市民可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親身前往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由辦事處人員根據諮詢事項作出解答或為市民預約當值檢察官接見面談。

檢察院司法官

譚綺君、梁詠詩
梁偉瀞、鄭泳賢、仇治平、何漪雪、李湘漪

註:梁詠詩主任檢察官、仇治平檢察官同時負責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及駐行政法院辦事處的工作。

  • 地址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7-53號澳門廣場3樓(民事及家事科)及4樓(勞動科)

  • 電話2855 7714
  • 傳真2833 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