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刑事)的主要職能包括:
- 為維護公義,就刑事案件出庭支持控訴;
- 針對刑事判決或裁判提起上訴、就上訴作出書面答覆;
- 依法促進刑事判決和裁判的執行。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刑事)的主要職能包括: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347號初級法院刑事大樓1樓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及家事科)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民事及家事科)的主要職能包括: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勞動科)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勞動科)的主要職能包括:
檢察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市民可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親身前往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由辦事處人員根據諮詢事項作出解答或為市民預約當值檢察官接見面談。
註:梁詠詩主任檢察官、仇治平檢察官同時負責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及駐行政法院辦事處的工作。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7-53號澳門廣場3樓(民事及家事科)及4樓(勞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