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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陳先生最近收到一通由檢察院打給他的電話,內容是叫他於指定日期內前往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接受書面通知,但是他上班的地方又很難請假,他該怎麼辦呢? 答:陳先生可以把握中午放工的時間,到檢察院位於皇朝廣場二樓的刑事訴訟辦事處接受書面通知。因為由今年三月四日起,檢察院為了方便市民,刑事訴訟辦事處將採取中午不休息的特別措施,務求加快處理案件工作,改善服務效率,落實檢察院“以民為本,方便市民”的精神。
2.除了上述情況之外,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還有那些職能與市民是息息相關呢? 答:有關案件中的證人,就好像你朋友的情況,或者是嫌犯,在接到檢察院的口頭通知後,可以利用工作日的中午時間到檢察院接受書面通知。此外,案件受害人及嫌犯也可以在中午時間前往檢察院接受起訴書或歸檔批示。一些有需要向檢察院定期報到的嫌犯,可利用這段時間前往檢察院報到。有需要的市民還可以隨時向檢察院遞交有關案件的申請書、申請法律援助、甚至進行口頭檢舉和投訴。
3.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的地點在那裡?
答:位於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二樓,需要進一步查詢有關情況的市民,還可以致電28786666。
4.那麼檢察院其他辦事處,好像駐初級法院、駐行政法院、駐中級終審法院辦事處是否會效法刑事訴訟辦事處的做法呢? 答:中午不休息是檢察院便民服務措施的第一階段,並首先會在皇朝廣場二樓的刑事訴訟辦事處嘗試推行,檢察院日後將會視實際情況及需要再將這項便民服務擴展到其它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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