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持續發展與青少年犯罪問題及其處遇》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檢察長 何超明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
今天,各位法學理論界和司法界的專家學者聚首濠江,共同商討“可持續發展與青少年犯罪問題及其處遇”,這是一件極富意義的事情。因為青少年是社會的未來,社會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有賴於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希望通過此次研討活動,大家交流研究成果,認真切磋探討,為本澳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帶來新思路、新觀點和新經驗。
隨著現代社會向前發展,不僅誘發青少年犯罪的條件和環境未被有效地減少和消除,而且,青少年犯罪問題在各地愈來愈嚴峻,並已成為世界各國所面臨的一個難題,應當引起世人的高度關注。
本澳未成年人犯罪現象亦不例外。據統計,今年1—4月,檢察院開立16歲以下移交初級法院的教育卷宗166宗,比去年同期增加73宗,升幅達78.5% 。從犯罪類型看,上述166宗個案中,盜竊和搶劫的共有54宗,比去年同期增加33宗,升幅為1.5倍左右,反映出涉財產型個案仍呈上升趨勢;此外,普通傷人案件75宗,比去年同期增加31宗,升幅超過70%,表示青少年犯罪暴力傾向愈來愈嚴重。若從年齡結構看,犯罪低齡化傾向更加明顯。13至15歲為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多發年齡段,該年齡段開立教育卷宗數占總數的74%,而11歲以下開立教育卷宗的人數則由去年1—4月的6人上升至30人,占總數的18.1%。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不僅數量增多,而且暴力化,低齡化傾向更為突出,已向社會敲響了警鐘。
青少年犯罪往往是多種外因與內因綜合發生作用的結果,其預防工作亦需要涵蓋各層面,方能發揮社會整體預防之效。因此,社會、學校與家長各方必須作出長期艱苦的共同努力,並從健全家庭功能, 改進教學方法,優化社會環境做起。當前,特別要強化以下幾個薄弱環節。
首先,應強調理想教育。志向的高低決定了目光的長短,有高遠志向者不會輕易為近利所誘惑。因此,尤要注重培養青少年的閱讀風氣,鼓勵他們結交益友,組織各種有益青少年身心的活動,豐富其休閒生活,努力提升他們的價值觀和道德觀,促使其形成個體內在的自我約束力量,以防他們因受誤導而盲從,在物欲的狂流中迷失,又或因一時的衝動而懊悔。其次,應經常舉辦各類父母輔導課程,教授父母科學教育子女的方法,增進溝通,融洽感情,減少因父母教育不當、家庭失能所致的失學逃家。第三,應改變教學目標和方法。在重視學術人才培養的同時,不應忽視適應社會生活的通才的教育,因材施教,令那些學習成績欠佳的學生在學校掌握到未來走向社會所需的基本技能,增大學校的吸引力。第四,本澳還特別需要強化社區功能。人們常說,社區是縮小的社會,放大的家庭。青少年的生活、學習、娛樂和就業都離不開社區。好的社區才可以為他們提供成長的優良環境。而現時由於諸多客觀原因,社區的預防作用還未到位,亟需要人們認真研究,更需要有關各方緊密配合,以便更好地發揮社區在此方面應有的教育功能、塑造功能與控制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透過法律規範等行為準則來制約青少年的越軌行為,亦是相關違法犯罪預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從少年立法看,依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僅靠個別法律法規難以奏效,需要一個系統協調的完整法律體系來依託,這已為各國的實踐經驗充分證明。因此,在不斷變化的社會形勢下,我們仍需要在完善有關法律制度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因應時代要求與社會實際需要,建立一個由各種專門法律有機構成的、全方位、多層次的預防法律體系,其中可以包括犯罪預防法、少年司法、福利求助法、網路管理法等,全面控制、減少、消除誘發犯罪的原因和條件,以解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存在的諸如少年失學問題、校園安全問題、家庭教育問題、網路安全問題等等。
就少年司法而言,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可塑性,決定了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保護原則的必要性。從本質上講,現代社會的少年司法制度已充分體現保護未成年人就是保護社會的理念,強調預防保護,而非簡單的刑罰報應,其顯著特徵是:縮小司法手段,擴大社會教育。正因為如此,即使是必須適用刑罰時,各國和地區也會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盡可能地採取一些特別措施。比如:有的採取暫緩起訴及判決暫不生效的做法,以有利於一些罪輕並有悔罪的未成年回歸社會。又如,有的則對判處一定短期徒刑的少年犯實行替刑制度,使有關行刑過程社會化,從而減輕他們與社會的隔離程度,拓寬他們與社會的聯繫,促使他們掌握生活技能與社會知識,儘快建立正常的人格;再如,還有的國家對輕刑少年犯採取消滅刑事污點制度,以減少未成年人刑滿回歸社會後可能受到的社會歧視。所有此類做法無疑反映出了當代社會由重趨緩的刑罰觀念的取向,以及由嚴到寬的刑罰立法的歸結。另一方面,不容忽視的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依法審理和判決,對他們的寬大應當適度和依法進行。不作處理甚至搞司法縱容,非但不利於他們的悔過自新,而且還會導致相反的效果。所以,我們的相關司法制度仍需要對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一定的刑罰威懾力。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的改革方面,如何在刑罰與教育之間更有效地取得平衡,無疑需要我們法律界不斷地深入探討研究。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預防青少年犯罪是刑事司法中重要的一環,是整個犯罪預防體系中關鍵的所在。基於此,檢察院在依法懲治青少年犯罪的同時,也一直十分重視其他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除積極參加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法制宣傳活動外,去年,還在媒體上發表宣傳稿件42件,接待各社團、學校的來訪 309人次。今後,我們會大力打擊各類犯罪活動,尤其是有組織犯罪和毒品犯罪,充分發揮好刑罰在預防犯罪中的作用。此外,我們還會在司法過程中,結合具體辦案,加強青少年犯罪研究,與法律界同仁一道,使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最後,謹祝本次研討會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